关于护身形状以及完整性的问题

在1.2中规定护身为圆形框架,但未明确标定护身是否为完整性的圆。想请问老师如果护身为非完整性圆中间有一些空缺是否能满足竞赛要求?又或者有圆形框架但是外围覆板为非圆形可否?
已邀请:

陆老师

赞同来自:

我认为,护身的俯视应该允许非圆,即使是圆也不一定非要直径800mm不可。护身的形状和尺寸都应按机器人来定。至于一圈上是否有缺口或者有为轻量化而开的孔,我倒觉得不应有,护身不完整有诱使对方发生规则9.1所述不正当竞争之嫌。正在考虑修订中。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