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投壶行觞比赛发箭的一些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对于2021年的比赛规则有一些疑问,问题如下:
1. 弩属于管制物品,利用弹性势能、有弩的形状的射箭机构在法律上是否允许?是不是最好不要采用呢?
2.“TR 可以在本队外区内的任何地方向场上的任何一个壶投掷或发射箭”,其中,投掷或发射的动作必须在外区吗?机器人伸展的一部分在内区投箭是否违规?
麻烦老师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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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老师

赞同来自: 江南大学

1. 弩是不允许作为商品销售的,但是,a.不是以销售为目的的类似与弩的机构是禁止不了的;b.本届比赛规则并未要求参赛队一定要以弩为发射机构;c.弩本身不具有危及人身安全的能力,是否会伤人,要考虑其发射物品的比动能(与人体接触的被发射物品在单位接触面积上的动能)。本届比赛所用的箭有较大的弹性球头,比动能没有超过限制。
2.是的,TR必须完全在外区运行,不得有任何部件进入外区或伸入内区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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