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投壶行觞比赛规则4.3的问题

陆老师,您好
我们对您之前回答的一个问题,不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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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链条去连接机器人和机构,或是连接机器人与机器人,是否违法规则4.3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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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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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链条去连接机器人和机构”,这个机构是不是机器人的部件?
“(用链条)连接机器人与机器人”,在比赛中它们算是两台机器人还是一台机器人?
至于“柔软材料”,英文规则中用的词是“flexible cord”,也可以说是“柔性绳索”。“链条”总不能因为它的每一节是刚性的而被认为是“刚性连接”吧?
2008年出现这条规则前,确实有参赛队用一台机器人“生出”一台小机器人的,也有为了避免增加机器人的台数而用绳子一直“牵手”生出的机器人的。
本届比赛中,由于规定了比赛开始后机器人的变形没有尺寸限制,就用这条规则把变形限制为用刚性的机构产生变形,实际上变相地限制了机器人的尺寸。

广东工业大学 - 广工大粤港机器人联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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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老师,请问能否使用这种机构:
 伸展机构伸展过程中是柔性的但是伸展完成后变成刚性锁住Z

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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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或“刚性”是外在的表现。你说的“变成刚性锁住Z ”,让裁判如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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